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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咸丰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38名】

2024-06-03 17:21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湖北教师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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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强办优城区学校,解决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师资不足问题,促进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提质增效,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同意,拟在咸丰县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选调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一)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为咸丰县公办在编教师。

  (二)县第三民族中小学为咸丰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教师。

  二、选调计划

  (一)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岗位代码XD240301)。

  (二)县第三民族中小学选调岗位与计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学科

人数

1

咸丰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初中部

XD240101

初中教师

语文

4

2

XD240102

初中教师

英语

4

3

XD240103

初中教师

数学

4

4

XD240104

初中教师

地理

1

5

XD240105

初中教师

物理

2

6

XD240106

初中教师

心理健康

1

7

XD240107

初中教师

化学

1

8

XD240108

初中教师

道德与法治

1

1

咸丰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小学部

XD240201

小学教师

语文

6

2

XD240202

小学教师

数学

5

3

XD240203

小学教师

英语

4

       

合计

33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选调条件

  (一)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关于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大局意识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策划能力;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服从意识强,能胜任局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公文撰写;

  (4)遵守社会公德,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5)具有适应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和吃苦耐劳基本品质。

  2.资格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2)2019年12月及以前在本县入职进编的;年龄不限。

  (3)现任(曾任)乡镇中心学校干事、乡镇完小及以上学校校级或中层管理干部(具体为党组织书记、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各处室主任正职、年级组长、团支部书记、妇委会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2年以上;经组织同意1年以上交流挂职、跟岗学习和驻村等同对待。

  (二)县第三民族中小学教师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关于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上年度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产假期间工作量视同平均工作量)。

  (6)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2.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不低于选调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2)2019年12月及以前在本县入职进编的。

  (3)报考岗位与现任教学科一致。报考初中岗位只限在初中任教的教师、报考小学岗位只限在小学任教的教师中选调,经组织同意交流挂职、跟岗学习、驻村等教师按最近任教学段学科认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条件

  1.有犯罪记录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司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有不良记录的人员;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年龄、学历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结果为准。

  四、选调方式

  (一)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方式

  1.综合考试

  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经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资格初审合格后,予以报名登记。若全部职位报名人数在15人(含15人)内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卷面分数笔试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教育管理、政策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公文撰写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人选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导致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可正常开考。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考生成绩取小数点后三位数。

  2.岗位设定

  本次选调考题卷本一样,考试评分标准一样;统一考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聘用。

  (二)县第三民族中小学选调方式

  1.综合考试

  (1)笔试。卷面分数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及任教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人选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导致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可正常开考。

  (3)加分

  ①加分只针对进入面试人员,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②2023年首届教师职业素养大赛获奖的,按照《2023年咸丰县教育系统“迎州庆”首届教师职业素养大赛实施方案》第六项第三款加分。

  ③所报考学段学科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平均分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前10%(含)的计3分,前10%至前20%(含)的计2分,前20%至前30%(含)的计1分(2023年春无期末统考成绩的教师,以所报学段学科五年内春季全县统考最近一年的成绩为依据)。

  (4)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所有考生成绩取小数点后三位数。

  2.岗位设定

  本次选调学科题本一样,考试的评分标准一样。所有选调岗位均独立按照学科设岗,每个学科为一个岗位。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对象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报考者需填写《2024年咸丰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或《2024年咸丰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携带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附件4)、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佐证资料。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

  1.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报名地点:咸丰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314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6822256。

  2.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岗位报名地点:咸丰县教师发展中心315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6821203。

  (二)考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314办公室、县教师发展中心315办公室。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具体相关信息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咸丰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原咸丰县曲江镇中小学)。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公开选调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咸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熟悉组织人事工作和公开选调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报告。

  (四)公示和调动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对象,并在“咸丰教育”“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县教育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举报电话县教育局:0718—6822256,0718—6821203。

  2.调动。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确定的选调对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第三民族中小学确定的选调对象在全县编制调整到位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所有调动人员均须签订承诺书(附件5)按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一年内,不参与所在单位有竞争状况下的岗位竞聘,有空岗的,可直接聘任对应岗位。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和参加我县教育系统外的招聘考试。

  咸丰县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咸丰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

  附件2. 2024年咸丰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

  附件3.同意报考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证明.docx

  附件:

  附件4.同意报考县第三民族中小学教师岗位证明.docx

  附件:

  附件5.承诺书.docx

  原标题:2024年咸丰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ianfeng.gov.cn/xxgk/dfbmptlj/xz/xjyj/fdzdgknr/test_xfxjyj/202406/t20240603_1583928.sht

    (编辑:t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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