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关于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21-10-09 15:11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关于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2021事业单位备考,湖北事业单位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28.关于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可以并处罚金

  B. 罚金数额的主要决定因素为犯罪情节

  C.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

  D. 因对部分犯罪行为可单处罚金,所以罚金为主刑的一种

  28.【答案】D

  【解析】A项: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使用。

  B项:《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C项:《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项:根据《刑法》的规定,刑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因此,选择D选项。

    (编辑:大菠萝)

    2022事业单位联考笔试资料预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