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1 09:41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公告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事业单位,湖北事业单位湖北事业单位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武汉市人民政府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濒临风景优美的汤逊湖,北校区坐落风景秀丽的狮子山麓、野芷湖畔,地铁7、8号线直达南北校区。
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省域“双高校”立项建设单位(A档)、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1+X项目首批试点院校,连年获评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是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职业教育国际交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华职教社湖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校园总面积1100余亩。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文化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财经学院、外语学院、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汽车技术与服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职业网球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国际教育学院、创业学院15个二级学院,专业70余个。现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国家级示范、骨干专业7个,国家实习实训基地3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90余项。
根据《武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情况,拟专项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3人。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高技能人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或从业资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 影响期) 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3月20日。
2.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户口本、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教育部备案的电子认证报告、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岗位条件所需的资料(本人学习及工作简历和任职证书;重要社会兼职材料;科研成果论著目录包括题目、作者排名、刊物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的内容;论文被收录和引用、转载情况;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代表性论文著作等)、 2寸登记照2张。
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cyrsc@126.com,原件均须现场审核,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由我校备存,考生对以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3月底,地点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926室,以电话通知为准。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考核安排
此次专项招聘考试直接免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交相关科研证明材料,由专家对其科研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后,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1.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采取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专业水平考核(岗位述职和说课程)。心理健康状况评估不计入最终成绩;专业水平考核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以PPT的形式进行展示,岗位述职重点突出自我定位、工作阐述、目标建议等,说课程由学校指定相应的教材。
2.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22年4月(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核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九楼926会议室。
3.考核成绩
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的现场表现进行打分,考官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有效成绩。对于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的岗位,面试按85分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全部考核工作结束后,以成绩单的形式发给报考者本人。由监督员封存面试原始资料,并由主考官、监督员签封,填写并整理专项招聘考核结果表。
4.考核纪律要求
(1)参考人员须准时到达考场,关闭通讯设备并交专人保管。
(2)参考人员不能介绍本人姓名及可能影响考官公正评价的其他信息。
5.考核结果上报、公示
考核结束后学校将考核结果(成绩)上报至市招聘办,同时考核成绩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6.体检及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及政治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的要求先进行身份核查,核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7.聘用管理
体检、考察合格以后,经学校党委会研究,拟聘用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评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2.此次招聘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博士研究生需与学校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明确聘期业绩考核标准,具体待遇协商面议,并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对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可直接联系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或联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7-88390665、027-81805129。
3.本次招聘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4.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26号(北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127号(南校区)
你们最关心的面试问题都在下面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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